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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8207/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三义乡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年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 《彭水自治县 2023 年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彭水自治县2023 年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 5 22



彭水自治县 202 3 年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

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 202 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群英会国际娱乐污染防治办法》规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严查噪声污染、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行动”要求, 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现就 2023 5 2 3 6 14 日期间 (以下简称 高中考期间 )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管的重要意义

高中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考生切身利益与百姓家庭福祉。各单位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保障高中考顺利进行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把强化高中考期间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作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群英会国际娱乐污染防治法》 2022 6 5 日实施)的重要举措。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点位、重点时段,通过对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工业噪声,以及居民住宅区、医疗区、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商圈、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群英会国际娱乐开展联合整治,切实解决影响考生学习考试生活的声环境问题,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强化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督管理

(一)严格审批 。高中考期间,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外,不得发放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考试期间( 6 7 日— 9 6 12 14 (以下简称 “考试期间”) ,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全天禁止进行产生群英会国际娱乐扰民的作业(高考考点见附件,中考考点以县教委届时公布为准,另行通知)。

(二)会议动员 5 22 日,县教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 、县文旅委 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执法人 员、城区在建工地及两高项目负责人 在县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参 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的视频会。会后,召开我县 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 专项行动动员 会。

(三)集中 检查整治

1 . 集中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高中考期间, 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抽调精干力量 连续开展夜间巡查,依法从严打击违法夜间作业行为 重点整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建筑 工地 、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 企业 ,严厉查处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2 . 集中检查 在建建筑工地 。县 住房城乡建委 在考试期间组织精干力量 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产生群英会国际娱乐扰民的作业。结合 12345一号通 政务服务热线提供的群众投诉线索,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对产生群英会国际娱乐扰民的违法作业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3. 集中整治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 县文化 旅游 委牵头 重点整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行为 ,缩短高中考期间夜间营业时间,暂停考试期间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 县文化 旅游

4 . 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 、坝坝舞及烧烤店等夜店经营等 产生噪声扰民行为 ,县公安局在高中考期间要落实专班对重点时段、区域开展巡查劝阻,在考试期间暂停各种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 . 在高中考期间 集中 巡查 理清 彭中、一中 、民族中学考场周围的 各类 噪声污染 源,按照 职能 职责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6. 中考 期间,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统筹辖区考点 群英会国际娱乐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监督执法 。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采取 日常巡查与 突击检查 相结合的 方式,检查过程要坚决排除干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确保执法检查效果。对高中考期间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相关案件,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原则上应在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符合立案条件的, 执法 人员应在 收到 监测 报告后3日内立案,立案后次日 1 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查处或作出处罚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整改到位。

加强 相关保障 工作

高中考期间,各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座谈等 形式 ,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让施工单位知法、懂法、主动守法。积极运用媒体资源,加强专题宣传 引导 ,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全力营造 严查噪 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 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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